营口市外国专家局全面受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等事项
2008年6月11日08:50

  根据辽宁省外国专家局《关于委托各市办理的通知》辽人发 [2007]21 号精神,营口市外国专家局于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受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等事项。

  主要受理行政许可职能如下:

  1 、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、外国专家证;

  2 、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的资格认可;

  3 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初审;

  4 、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机构资格认定的初审。

版权所有:营口市外国专家局 电 话:0417-2998240 E-mail:yk_wzj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