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辽宁省外国专家局《关于委托各市办理的通知》辽人发 [2007]21 号精神,营口市外国专家局于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受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等事项。
主要受理行政许可职能如下:
1 、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、外国专家证;
2 、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的资格认可;
3 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初审;